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在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院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60年来,学院坚持“科教兴区、文化强区”战略,突出内涵发展,坚持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地域特点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新疆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院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校区,占地958亩。有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设计系、传媒系、戏剧影视系、文化艺术系、语言文化系(预科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各类在校生总数6538人。
学院被列为自治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院现有32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为自治区重点专业。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7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有3个艺术研究所、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歌舞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等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学院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包括6个研究领域、19个研究方向)。
学院现有教职工623人,其中专任教师418名,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25人,硕士生导师9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名家10人。
“十二五”以来,学院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3项,其中国家级15项,部委级17项,自治区级17项,厅局级74项,院级90项;出版专著32部、教材20部,发表学术论文955篇,其中核心期刊71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5项。经过多年耕耘,目前学院迎来科研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
学院积极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了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第十三届冬运会、新疆国际舞蹈节、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全国艺术硕士美术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展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师生在国内外各项重大赛事中,累计获得国家级竞赛奖200多项、省部级竞赛奖500余项。
学院不断推动各项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欧盟艺术院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上一张重要的文化名片。与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所艺术院校保持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建立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院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连续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自治区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疆艺术学院秉承“传承创新,德艺双馨”的校训,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内涵式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人才培养),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稳定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正昂首阔步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知名、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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