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第二批)的通知》(云财绩〔2020〕1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云南银信鼎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委托,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对云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目的
中等职业教育是通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与初中同等学历的人员,进行高中程度文化知识教育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实施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教育。
国家在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始终坚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这一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方针。
近年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中高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看到,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还面临吸引力不足、办学条件薄弱、师资队伍不足、人才培养尚未完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等问题和困难。为切实解决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构建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省委、省政府自2013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技能大赛、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内涵建设等,着力提升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吸引力,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和针对性,有效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部门职责划分,云南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实施项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省属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实施项目。
2.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19年2月,云南省财政厅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教育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教〔2019〕46号)批复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算资金4613万元。
(2)资金下达及拨付情况
2019年7月19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关于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39号)下达省属技工院校专项资金1000万元;
2019年9月23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以《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95号)下达云南省教育厅及省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项资金3613万元,两次共计下达专项资金4613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填报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项目到位资金4613万元,到位率100%,使用资金4326.08万元,资金使用率93.78%,结转资金286.06万元,结余资金0.86万元。
3.实施内容
本项目由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组织实施,主要包含四个大类的实施内容:
(1)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主要用于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实训教学设施设备改造、教学仪器购置、房屋修缮、信息化建设、重点专业建设等。
(2)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特聘教师补助、师资培训、职业教育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补助等。
(3)职业技能大赛项目。主要用于举办“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
(4)省级管理信息化系统及内涵建设。主要用于省级主管部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通APP”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及考核平台升级、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管理库建设,职业教育年度报告编写、职业教育专业申报评审、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指导、省级验收、中期检查和典型案例编写等。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9年7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关于下达2019年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39号)在下达资金的同时下达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3个绩效目标和16个绩效指标,具体绩效目标为:(1)深化技工院校教师培养培训改革,通过面向社会聘用高技能人才,缓解技工院校紧缺专业教师不足,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加人才有效供给,增强服务经济新常态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有效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教学、教改及管理能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3)通过接轨国家技能大赛标准、理念、流程,提升职业能力培训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构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规划的专业和岗位就业紧密联系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促进技工院校教学科研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专业特色和办学实力,强化技工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2019年9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以《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295号)在下达资金的同时下达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指标,涉及3个绩效目标,8个绩效指标,具体绩效目标为:(1)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培养省级中职公费师范生100人,师生比达到1:20,最低增加76人。(2)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搭建云南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3)确保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学生家长对学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本项目预算编制主体为省教育厅,项目分别由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
1.省教育厅根据工作安排和职业教育发展需要,采用项目法和因素分配法相结合的方式拟定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4613万元)的分配方案,并与省财政厅协商,确定最终分配方案。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的专项资金(3613万元)纳入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各实施单位,各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组织实施。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工作安排和省级技工院校发展需要,对从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用于省属技工院校发展的专项资金(1000万元)拟定分配方案,并与省财政厅协商,确定最终分配方案,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各实施单位组织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中等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处于基础性地位,近年来财政对中等职业教育资金投入逐年递增,本次评价立足于云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现实背景和特征,旨在通过评价2019年项目实施情况,综合分析中等职业教育现状、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资源配置效率及对中等职业教育长效发展产生的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今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改善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评价的范围涉及省教育厅(本级)和21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绩效评价等级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评价指标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36个三级指标。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效果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综合采用实地调查法、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实施方案编制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形成了最终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方案。
2.数据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学校进行沟通,并通过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获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益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3.社会调查
本次问卷以学生、教师和用人单位为调查对象,采用电子问卷和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受访者作答,共发放问卷9007份,其中:学生问卷7935份、教师问卷889份、用人单位问卷183份;实际有效回收8955份,其中:学生问卷7883份、教师问卷889份、用人单位问卷183份,问卷有效回收率99.42%。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统计或研究机构的各类数据库及研究成果、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计算综合绩效分值,根据绩效得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我省中等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绩效评价中心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4.45分,评价等级为“中”。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师资队伍、信息化建设等项目,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了教师教学水平,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载体,提升了中等职业教育质量,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作用,形成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的氛围,2019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达96.79%、技工院校就业率达98.77%,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一批技能型人才。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评价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12.90分,得分率为86.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评价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15.30分,得分率为76.50%.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评价满分为35分,绩效评价得分28.21分,得分率为80.60%.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评价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18.04分,得分率为60.13%.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中职学校发展受制约;二是省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效率亟需提升;三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不足。
六、建议
(一)加强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提高吸引力和影响力
要解决学校吸引力不足,还需加强学校内涵发展和教育质量提升,既要重视“硬件”的投入,也应强化“软实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贡献水平。以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围绕本地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在自身功能、服务对象、办学形式、筹资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提升学校与当地产业的契合度,办成“地方离不开”的学校,彰显自身存在的价值,从根源上扭转吸引力不足。
(二)科学配置省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
1.持续推进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优化办学结构,整合教育资源。在省属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总体规模下降的情况下,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全面核查省属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整合“空、小、散、弱”学校,有效组合教育资源,提质增效。在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结构的前提下,财政资金的投入才能更好发挥应有效益。
2.进一步提高省属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效率。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投入有限的前提下,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比例,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在整合办学资源前提下,分类支持学校发展,对已实质性并入高职院校且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择机退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确定保留但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资金分配应优先补足短板;对基本办学条件已达标且办学效益较好的学校,聚焦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如: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等。
3.统一规划,做足项目前期准备。学校对自身发展和支持重点,应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布局,避免因前期准备不足,导致实训设备闲置,不能发挥效益。同时,加大高水平实训实验基地的建设力度,减少低层次投入,提高实训基地的使用频率,增强实训设施与市场需求融合度,以实施高质量项目为依托,支持向专业特色鲜明的优质学校转变。
(三)强化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中职学校应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编报、评审论证等)、过程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实施进度等)、事后评价考核(绩效目标完成、资产管理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等情况)环节,形成完整的绩效管理闭环;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14〕257号)中“五、严禁违规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各级各部门在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禁超进度拨款、严禁‘以拨代支’、严禁将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转其他账户等违规操作……”规范专项资金支付及合同管理;对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应加快实施进度,项目执行完结的结余资金及已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四)科学合理设定项目年度目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将其设定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提交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筹设定中等职业教育省本级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目标和指标。同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绩效目标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科学合理设置与项目关联紧密的年度目标和指标,充分发挥目标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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